近期,上海一家高档餐厅的用餐规定引起了公众讨论。一位顾客在社交平台上透露,她于上海某知名餐厅用餐时,拍摄了一段仅6秒的厨师烹饪过程视频,随后遭到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告知餐厅禁止拍摄,此经历让她感到不适。
据悉,这位顾客先前已预约了这家网红餐厅的餐位,并在支付定金后收到了一条微信上的预约确认信息。
以下是对所提供文章内容的文本分析和改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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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原文:**
图为店家和网友的对话截图
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,这家餐厅的用餐提醒,除了禁止录像,还包括不提供打包服务、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等,引发争议。7月10日,记者联系到这家餐厅,对方拒绝采访。
**文本分析:**
– 文章提到了一张截图,显示店家和网友的对话。
– 现代快报记者观察到这家餐厅的特殊用餐规定。
– 这些规定包括禁止录像、不提供打包服务、不接待10周岁以下儿童。
– 这些规定引起了争议。
– 记者在7月10日尝试联系该餐厅,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。
**改写:**
截图展示了店家和网友的交流内容。据现代快报记者观察,该餐厅的用餐须知除了禁止拍摄录像外,还包含不提供外带服务以及不接待10岁以下儿童等内容,此举引发了公众的讨论。在7月10日,记者试图与该餐厅取得联系,但遭到了拒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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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写后的文本保持了原文的意思,同时进行了轻微的句子结构调整以提高可读性。
图示为餐厅内的一处提示画面。
据该网友反映,在用餐过程中,她发现身后有两位服务员站立,这让她感到在用餐时仿佛受到了“监视”,而这次用餐的总费用为3621元,但她的用餐体验并不愉快。
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她的遭遇
在事件发生后,她在平台上分享了她的经历并给出了低评价。不久,该餐厅对此评价提出了投诉,投诉中提到“顾客无理取闹”,并认为顾客在用餐前未查看预约信息,先有错在身。记者观察到,该餐厅的投诉被平台驳回了。
这位顾客表示,她收到的餐厅预约确认链接需要点击才能查看详细信息,其中包含不允许拍摄视频等要求,但她并未点击链接。
记者联系了这位顾客。她表示,事件发生后,商家并未与她联系进行解释或道歉。
7月8日,记者联系了上述餐厅,工作人员表示:“不接受媒体采访”,对于消费者在网上发帖的事情,没有做出任何回应。
对此,有网友评论说:这家餐厅的规矩太多。
有些网友认为这是自找麻
而另一些人则表示:餐厅的规定并无不妥,“我们是为了吃饭而来,而非为了拍摄视频”。
也有网友认为餐厅的规定并无不当
法律观点分析
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尚丽律师指出,餐厅的规定是否构成有效合同,需审查其内容是否合法、合理,以及是否在消费前明确告知顾客,顾客是否拥有选择权。顾客到餐厅就餐即构成契约关系。
若规定加重了顾客的责任、免除了酒店的义务或告知不充分(如使用小字、隐藏页面等),则属于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,即使顾客就餐,这些规定也不构成默示同意,对顾客无约束力。针对此事件中顾客收到的餐厅规定,是否属于格式条款,需进行合规性审查。
对于网友提到的服务人员窥探顾客手机的情况,滕尚丽律师表示,若工作人员持续监视顾客,可能侵犯顾客的隐私权,建议餐厅通过公示“禁止拍摄视频”的规定来替代人工监督。
至于餐厅的其他规定,滕尚丽律师认为,其中一些规定不合理,例如禁止携带酒水的规定,这属于餐饮行业的传统格式条款,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应属无效条款。
关于“餐厅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”的规定,滕尚丽律师认为存在争议。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在餐厅用餐时需要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的陪同。尽管商家拥有自主经营权,但如果商家拒绝成人带儿童用餐,可能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关于平等交易权的规定。建议餐厅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,平衡双方关系。